中国证券报 发布于 2020-07-25 19: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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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深圳最严楼市限购之后,粤港澳大湾区又一城出台重磅楼市限购新政。
7月25日,广东省东莞市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调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非东莞户籍居民家庭在东莞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2年内连续1年以上社保证明;
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3年内连续2年以上社保证明,暂停向其销售第三套商品住房。
此外,在东莞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购房三年后方可转让
7月25日凌晨,东莞市住建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加大住宅用地和住房供应力度、调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调整商品住房限转让年限、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强商品住房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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