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6-07 10:17:36
6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外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报酬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对业绩报酬的相关业务进行了逐条规范。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6月26日。
新规明确利益一致、收益实现、公平对待和信息透明四大原则。其中,业绩报酬的计提比例不应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以上投资收益的60%。
围绕四大原则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报酬指引(征求意见稿)》共二十条,围绕四大原则。
中基协称,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切实履行信义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制定和执行业绩报酬规则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 利益一致原则。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以与投资者利益保持一致为前提,不得采用对自身明显有利、不公平或不恰当的业绩报酬计提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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