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4-25 00:09:26
见习记者 楚深
又见券商员工违规炒股被罚,罚单显示其实际控制四个账户进行交易,交易金额上亿元,期间还联系配资公司进行场外股票配资。
4月24日,江西证监局披露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海通证券营业部员工的张某,因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以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合计被罚没207万元。
使用他人账户配资炒股两个月内交易金额破亿
江西证监局披露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张某于2009年5月取得政权从业资格。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期间,张某就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山西路证券营业部(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饶解放路证券营业部,本文统称“海通证券中山西路营业部”),为证券从业人员。
2016年1月12日,张某与段某雷、深圳市中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涛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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