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19-09-15 00:03:06
近年来,合规风控已成为证券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但早年间券商营业部的江湖草莽与违法操作,仍不断被追责。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起裁定书显示,华安证券原深圳彩田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周某非法挪用营业部资金6000万元,并向时任代总裁汪某出借900万元资金,用于配资炒股,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值得注意的是,若按照周某的供词,周某归还大部分挪用资金之后,用其控制的“祝某”账户将剩下的200多万元于2005年至2007年炒股,获利5200多万——赚了20倍左右。
透视二审裁定来看,周某挪用资金配资炒股的行为在当年并不少见。在证券行业整顿之前的营业部种种乱象,从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中可一窥端倪。
31岁成营业部老总
对于证券从业人员而言,私下炒股是绝对禁令之一,挪用单位资金炒股则更是触犯刑法。对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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