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4-13 00:02:35
因招股书信息披露存在问题,2家科创板企业及其中介机构被出具罚单。
这2家科创板企业分别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可科技”)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容百科技”),因招股书未充分信息披露,证监会决定对上述2家公司采取1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同时,分别对4位保荐代表人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
上述两家企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均为天健,证监会对天健及其4名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杭可科技信披前后不一致被罚
证监会发现杭可科技在申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招股说明书中信息披露存在两项问题:
一是未披露暂停执行合同情况及可能由此导致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相关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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