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4-12 17:36:53
权益类公募基金经理和专户投资经理相互兼任职务“破冰”!
日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兼任指引》),指引中规定,满足条件的权益类公募基金经理可以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具体条件包括5年权益类基金投资经验、管理产品数量不超过10只、3年未受行政处罚等等。
指引甫一发布,业内哗然。支持者大有人在,基金公司核心投研人才有望发挥更大作用,未来越有能力的基金经理管理的资产规模越大,也有利于各类机构投资者通过专户、公募等多种渠道投资资本市场。
反对者亦有之,在打破任职边界后,基金经理能否公平对待不同投资者?会不会出现基金经理在公募做名声,在私募赚激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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