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4-08 13:14:47
中国基金报见习记者 楚深
本来应该从3月1日开始的史上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个税年度汇算”),在此前因疫情而暂缓开通后,近期多地正在陆续恢复。
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居民个人的个税汇算清缴须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个税退税可以放弃,需要补税的如果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补缴完毕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什么是个税年度汇算?
通俗来说,个税年度汇算是指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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