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税务 发布于 2019-08-15 19:41:42
“铃……”一大早,柳州税务热线响起,拿起电话,一个略显激动的声音传来:“请问是税务局吗?我要好好表扬一位税务干部。”随着他的叙述,一个跨越柳州、深圳两地的退税故事徐徐展开。
原来,今年3月初,那通电话的主人公陈伟华先生来到柳州市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声称要办理其在2016年多缴的车船税退税业务。税务窗口负责人利捷经过认真询问后,了解到陈伟华先生2016年11月8日以自己的名义在柳州办理车辆交强险时,已经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了车牌号为粤B021MP的车船税1800元。由于车辆的所有人是其哥哥陈建坤的,车辆户籍登记地在深圳,陈伟华先生于2016年12月10日回到深圳进行车检时,不知情的深圳税务机关又征收了该车1800元的车船税,造成了税款的重复缴纳。针对该笔业务,税务人员利捷认真向陈先生解释了相关政策,根据《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83号)第二十一条,纳税 (
点击阅读全文 )
→
免费下载App,立即成为ETF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