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4-01 21:23:47
中国基金报见习记者 楚深券商员工违规代客户理财又出新案例,这次是连准上市券商都一起成了被告!
投资者杨某无视开户时明文的风险提示,从2011年起私下委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从业人员王某代为理财炒股,双方约定收益三七分成。合作顺畅时双方相处融洽,合作不顺时则矛盾毕现。2019年,杨某以王某私自加杠杆炒股,导致杨某资金全部亏损为由,把王某及中泰证券广东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者赔偿经济损失83万余元。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券商员工王某返还33万余元分红款,同时认定投资者杨某自身亦存在过错,而中泰证券广东分公司则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投资者私下委托投资顾问炒股股票交易盈利三七分成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最新披露的民事判决书,这起案件纠纷始末浮出水面。经法院审理查明,出生于1951年的投资者杨某,于 2009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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