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3-29 12:40:38
:新冠肺炎具有较强传染性,对全体人民的生命健康都有威胁。如果费用渠道不明确,患者会有顾虑,不利于及时诊断治疗和控制传染源。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医保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将维护人民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及时完善和调整疫情期间的医保政策。1月22日,我局会同财政部明确提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的“两个确保”要求。为了打消患者的后顾之忧,让患者放心就诊,医保部门要求对于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同时,为了确保医疗机构不担心预算限制,能放心收治,医保部门及时调整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对相关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占用当年总额预算指标。 为缓解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医保经办机构还专门预付专项资金用于患者救治。截至3月19日,各地医保部门累计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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