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3-04 00:00:23
券商中国记者从业内了解到,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就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面向保险行业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以对冲或规避风险为目的,不得用于投机目的。这个要求与保险机构此前的预期一致。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保险机构的持仓限制。保险机构所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债券及债券型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所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及融入资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该资产组合净资产的50%。
另外,保险机构在交易日结束所持有的合并轧差后的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及融入资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截止为2020年3月13日。
可对冲和避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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