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3-03 00:26:29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树超
不得对基金首发安排特殊考核激励,不得片面选取基金经理部分产品、区间业绩进行宣传,不得片面宣传基金募集上限、比例配售……
近期,股市行情向好,权益类基金发行回暖,部分新发基金热销,个别产品甚至出现“一日售罄”的情况。在此背景下,在基金宣传推介中坚持从投资人利益出发,夯实基金营销的合规基础,也成为监管部门对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必然要求。
近日,证监会针对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等下发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一方面,通报了对个别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宣传推介行为上不够审慎的核查处理情况;另一方面,强调监管导向,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倡导长期投资角度,通报有针对性地强调和明晰了在宣传推介权益类基金中的底线要求。 树立基金投资人利益优先的经营理念严格基金宣传推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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