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生活通 发布于 2019-12-21 15:25:52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的朋友们注意啦!
广州市城乡居民
大病医保待遇要调整了,
以后看病有望多报销15%!全年累计超过3.6万元将由大病保险报销75%
12月13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在广州市政府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工作,此次意见稿调整了待遇保障标准。具体标准为,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3.6万元及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全年累计超过3.6万元以上、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75%。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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