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 发布于 2019-12-16 02:24:21
根据《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沪深300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沪深300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税后)加上3.0%。其中计算沪深300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是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后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为2019年1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
鉴于2019年1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沪深300A份额2019年12月14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含该日)期间适用的约定年收益率为4.50%(=1.50%+3.0%)。
风险提示:
本基金沪深300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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