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发布于 2019-11-23 08:51:50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洪小棠 不能再拿“基金管理“字样忽悠投资者了!
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公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9》)明确了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管理,提出“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基金管理’(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合伙企业)字样”,如使用,工商部门会将信息与金融监管部门共享,确认其主体名称和经营范围合法性。
这也意味着,各地工商部门与金融监管之间将形成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进一步将私募基金市场准入标准进行统一,提升私募准入透明度。
而对民营企业来说,该新政意味着市场准入“隐形门槛“将消失;行业整体来看,则是”扶优限劣“再升级;包括利好创投私募基金;与此同时,新政亦将进行私募行业的“去伪存真”,鼓励真私募加快进场,伪私募逐步出清……
现在,一场“净化“私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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