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19-11-22 20:39:00
中国基金报记者汪莹
私募基金准入难问题有望破解!
11月21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首次涉及私募基金。
在“禁止准入类”清单项下,“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金融活动”的情形有所增加: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合伙企业)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监管此举,意在禁止那些“挂羊头卖狗肉”、打着“私募基金”旗号开展无关乃至非法业务的企业准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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