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 发布于 2019-12-10 04:11:53
■本报记者 包兴安
新个税法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即将实施一周年。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若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近日,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提醒广大纳税人,尽快关注2019年已填报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发生变化,例如子女达到入托、入学年龄,父母达到赡养年龄或者去世等情况,就需要及时调整、修正。
为简化操作流程、切实减轻办税负担,税务机关已预填好相关信息,只需通过手机APP、网页等渠道查看并修正相关信息即可。如无变化,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上调至5000元/月(6万元/年)。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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