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台 发布于 2019-11-16 04:26:43
11月13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歌等4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5亿多元,投资者达上千人,备受社会关注。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9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李某歌先后以广西柳州助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助行公司”)、广西柳州助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助盈公司”)两家公司的名义,在未经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聘请业务员派发宣传单、组织开展俱乐部活动、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宣传,以1.0%至1.5%的月息为承诺,以债权转让、合伙基金的模式,共吸收社会不特定915人的资金5.14多亿元,并将所吸收资金用于项目投资、企业资金拆借、个人借款、还本付息及经营费用等。被告人杨某光、廖某鑫予以协助管理。
被告人李某歌
此外,在2016年2月2日,被告人李某歌在桂林登记成立广西桂林德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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