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发布于 2019-11-09 14:36:19
继湖南、山东之后,重庆也将取缔辖内全部P2P网贷业务。
11月8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该市自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简称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没有一家机构完全合规并通过验收,所有P2P网贷业务也未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公告表示,现根据工作安排,将重庆市29家已报告结清P2P网贷业务、拟主动退出的机构(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拟退出机构在正常公示结束后,根据退出承诺办理注销登记或进行名称、经营范围变更,退出P2P网贷行业。同时,对该市其他机构开展的P2P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任何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P2P网贷业务。
公告还表示,P2P网贷机构的业务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直接借贷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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