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发布于 2019-10-17 08:33:05
正在筹划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传出更多细节——除了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之外,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处理工作,以及对外提供个人征信业务。
官方认证 自上而下的征信体系或完善?
这意味着,除了百行征信等官方设立的机构外,任何机构,都不得采集个人金融信息。根据这一监管逻辑,未来或将由官方认证的百行牵头,逐步填补中国征信市场的巨大空白。
据了解,央行对于个人信息,尤其是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工作,一直都很重视。2019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就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将《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办法》”)列入制定计划之中,是中国金融领域落实《网络安全法》确立的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运行安全两大制度的最高位阶部门规章。
公开资料显示,央行已成立了“个人信息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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