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规划在线 发布于 2019-09-10 14:25:18
近日,广州市为规范和优化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吸引集聚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发布了关于《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现征求意见稿中表示:博士后人员在站(基地)期间,市财政一次性资助每名博士后科研项目经费20万元。对市属单位工作站、分站、基地的在站博士后,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8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年。对市属单位流动站的在站博士后,在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资助15万元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8万元配套资助,资助期限为2年。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到市属单位从事博士后工作,按粤组通【2017】46号文第5条相关规定向省申请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年,不重复享受我市生活补贴。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我市自主创业的,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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