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发布于 2019-09-07 21:21:41
南都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重大着火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月15日,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四车间地下室发生重大着火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67万元。
调查认定,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和公司四车间地下室管道改造作业过程中,违规进行动火作业,电焊或切割产生的焊渣或火花引燃现场堆放的冷媒增效剂(主要成份为氧化剂亚硝酸钠,有机物苯并三氮唑、苯甲酸钠),瞬间产生爆燃,放出大量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造成现场施工和监护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4·15”重大着火中毒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事故单位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泰安肥城市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冷媒增效剂供应商辽宁朝阳光达化工有限公司3 (
点击阅读全文 )
→
免费下载App,立即成为ETF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