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创客 发布于 2019-09-04 16:30:00
昨天,青岛市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罗列的20条新规定,加大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其中多项条款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实行“以地招商”,引导项目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高层厂房;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业楼宇可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分割转让……
实行“以地招商”
各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编制各类规划时,要主动征求市民与企业的意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成果一经批准,要采取新闻发布、媒体发布、专题推介等形式予以广泛宣传、公布,让更多的市民、企业了解规划、参与规划,为市民置业、企业投资和招商引资提供支持,同时更加有效的监督规划实施。
在项目招商洽谈阶段,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提前介入,提供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咨询服务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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