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说博道 发布于 2019-08-28 06:55:00
一、断章取义(一)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通知》征求意见中国基金报消息,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简称“一行两会一局”)联合发布通知,就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法规对金融营销行为设定了多条禁令,主要是9个方面的禁令。1、加强第三方机构监督,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不得以金融营销宣传行为非本机构做出为由,转移、减免其应承担的责任。 2、不得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3、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4、不得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5、不得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6、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7、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利用互联网开展金融营销宣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不得提供或利用应用程序、硬件等限制他人合法经营的广告,干扰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以弹出页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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