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祥骆驼之旅 发布于 2019-08-28 00:02:00
2014年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中基协发[2014]24号),落实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下发、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
第一部分 通知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经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和组织专家评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制定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新估值标准”),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 (
点击阅读全文 )
→
免费下载App,立即成为ETF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