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a理财经理家园 发布于 2019-08-20 07:05:36
从财富管理视角 解读财经新闻今日头条投资必读!最严金融销售规定来了!卖方未尽适当性义务, 发行人、销售共同担责
最高人民法院就《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简称《会议纪要》)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共计6条。核心内容包括:卖方机构未尽适当性义务,导致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遭受损失的,可以请求金融产品的发行人、销售者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等。
@财联社理财师说:
金融产品必须要按着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匹配对应,才能进行销售,这是常识,也是法规所约束的,但总是被挑战。
基金发行人只管募集资金到位,缺少过问资金是否从及格投资人而来,经常是财富管理行业的痛点,双录等措施也沦为形式主义。对于金融产品的销售,在佣金激励之下常常对谁都销售,违规销售屡禁不止。
因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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