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圈平台 发布于 2019-08-15 11:56:31
日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起草、公布了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规格、交易与结算细则以及风险与控制管理办法,并公开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从社会各界反响来看,不少机构和投资者对相关细则与管理办法还是非常地认同。征求意见稿对包括期货公司、一般投资者等从多个方面作了规定,下面我们仅从投资者如何投资的角度,对征求意见稿进行梳理,希望对打算投资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投资者有些帮助。
具体合约规格见下表:
关于沪深300指数期货的结算细则
1、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每一个交易日涨跌幅度为10%,但是当涨跌幅度达到6%,并持续5分钟时,启动“熔断制度”,即在6%的幅度内继续交易5分钟,5分钟后放开至10%,熔断机制启动后不足5分钟,第一节交易结束的,熔断机制终止,恢复交易后,涨(跌)停板幅度生效。收市前30分钟内,不设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终止继续执行。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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