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 发布于 2019-12-22 17:27:09
随着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我国指数期权产品也迎来破冰之旅。根据安排,沪深300股指期权于12月23日正式上市,首批上市的包括2020年2月(IO2002)等6个合约月份。作为管理资本市场风险的重要工具,沪深300股指期权被视为金融市场的“保险”。在新一项“避险”工具上市之际,中金所也重点强调了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等三项异常交易红线,提前向市场敲响了警钟。
图片来自中金所官网
首只指数期权产品上市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首个指数期权产品,沪深300股指期权于12月23日正式上市交易。
据了解,沪深300股指期权的上市筹备工作历时并不长,在今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中金所就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在12月14日,中金所一口气发布了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超10项相关规则,准备工作正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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