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曾相识81 发布于 2019-08-13 05:58:02
有句老话叫“母以子贵”,昨天贵州茅台的母公司茅台集团对此应深有体会。
茅台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贵州茅台61.99%的股权,通过子公司集团技术开发公司持有2.21%的股权,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4.2%的股权,成为当之无愧的控股母公司,可以说一不二。
由于白酒属于国家不鼓励的奢侈型消费品,目前按照售价的20%以及0.5元/斤进行双重消费税征收。如果贵州茅台直接按照1499元/瓶的零售指导价销售,每瓶需要加纳的消费税=1499*20%+0.5=300.3元。
而通过设立子公司专门负责销售,则相应的税负分成生产销售和批发销售两个环节。生产销售环节,按照969元/瓶的出厂价卖给销售公司,每瓶需要缴纳的消费税变为=969*20%+0.5=194.3元。批发销售环节,销售子公司再以1499元/瓶的价格对外批发销售时,只需要按照增值额的13%缴纳增值税即可,不考虑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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