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05-09 09:44:53
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涉嫌挪用资金,2014年12月4日被抓,同年12月6日被惠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015年1月13日被依法执行逮捕。现押于惠州市看守所。
2015年,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吴长江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经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2016年12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吴长江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并责令吴长江退赔人民币370万元给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
宣判后,被告人吴长江提起上诉。2018年8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吴长江14年刑期的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重审后宣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今年4月29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作出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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