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1-04-02 00:05:37
定性和事实、证据的连贯性有异议”“有75亿未兑付,但是有88亿的债权”“不存在非法占有的实际事实”。
上海滩大佬戴志康站上被告席!3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对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证大公司”)、被告人戴志康、戴卫新、郁耀、张艳华、陆卫丰、顾文俊、徐生宽集资诈骗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公诉机关指控:“证大系”企业采用虚假发售逾期债权产品、虚假凑标、虚假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至案发,“证大系”企业累计向35.01万余人非法集资人民币596.66亿余元,造成2.65万余名被害人本金未兑付共计人民币75.21亿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证大文创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国际金融报》记者独家获悉,“证大系”实控人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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