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1-03-05 16:31:59
》的说明
——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一、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香港回归祖国后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选举制度包括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确保“爱国者治港”,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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