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1-02-11 00:02:16
浙07执59号案,执行标的为5.08亿元及利息。
根据金华法院发布的《关于提供虞云新、周晓光等4人有关情况的执行悬赏公告》,金华法院在执行徐境阳与虞云新、周晓光、虞江波、虞江明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虞云新、周晓光、虞江波、 虞江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保护债权人 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现决定采取公开悬赏举报,公告如下:被执行人:虞云新,男,1962年8月28日出生,汉族, 住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茗田社区荣跃东埠头,身份证号码330724196208280535。被执行人:周晓光,女,1962年11月6日出生,汉族, 住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新光南路3号,身份证号码330724196211060541。 被执行人:虞江波,男,1985年7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茗田社区荣跃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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