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01-25 08:28:20
任何理财产品,在被冠以“高额回报”的诱饵时,投资者都应该加以警惕。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刑事判决书,事关9年前,原信达证券湛江徐闻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龚某明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201万元进行炒股,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
时隔约9年,2020年9月份,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数罪并罚,决定对龚某明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7万元,同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以高额回报理财产品为名诈骗上百万
时间回溯至2013年5月,新华社曾刊发报道,广东湛江投资者在信达证券认购了近2900万元的投资产品,但产品到期后投资者却被告知本金及收益均无法兑付,营业部时任负责人龚某明携款失踪。这在当时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日前,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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