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01-24 00:02:51
1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发布。对于违反规定的购房人或者相关责任人,停止相关人员使用深圳 “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以及合同网签系统三年,同时停止相关人员在深圳购买、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资格三年。
通知原文如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对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政策以及《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的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购房意向登记管理
(一)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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