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发布于 2021-01-12 2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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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民事裁决书,涉案双方为葫芦岛银行和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公司”)。
令人意外的是,这场官司背后,还牵连着一起金额高达6.1亿元的诈骗案。
文书显示,庄大川为实现个人炒股等目的,2002年7月23日至2004年5月26日期间,联系葫芦岛银行到银河证券(重组后已更名为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虎园路营业部购买国债,以“骗取全权委托书”的形式骗取该行下属的7个信用社共计15笔国债资金达6.1亿元,造成该行损失2.89381亿元。
在当事人庄大川伏法后,银河公司和葫芦岛银行对是否为“借贷关系”各持己见,将打官司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最高法判定,双方实为借贷关系。
银行“千里迢迢”买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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