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12-07 08:16:04
近日,新疆证监局对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员工出具警示函,原因是该员工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的行为。
替客户“操作账户”,包括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一直是证券公司营业部员工明令禁止的行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此类情形屡禁不止。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员工被出具警示函
新疆证监局官网显示,张某智在申万宏源西部证券阿克苏东大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张某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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