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9-24 20:27:05
中国基金报记者 王建蔷家住辽宁沈阳市的80后女子李某应朋友韦某要求,将1000万元存入位于广州市的建设银行建行利雅湾支行,约好存款期限为半年。但仅仅4个月后,该笔账款却“不翼而飞”。于是李某将建行利雅湾支行告上法庭,法院终审判令该支行向李某赔偿450万元及相应期限内的活期存款利息。李某存款账户中的钱是如何“不翼而飞”的?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又是什么?日前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二审民事判决书,将这起亮点颇多的存款合同纠纷公之于众。为获取高额利息李某将1000万元存入指定银行2016年4月20日,李某建行利雅湾支行办理案涉借记卡及存款1000万元,未开通短信银行服务。 一审庭审中,李某表示其之所以将涉案的1000万元存入建行利雅湾支行处,是应在光大证券工作的朋友韦某的请求。韦某向李某表示要存款业绩,请求李某将存款存放在建行利雅湾支行处,双方约好存款期限为半年,并承诺给予高额的利息。2016年4月1 (
点击阅读全文 )
→
免费下载App,立即成为ETF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