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9-10 00:08:58
继4月底明确“保险资金、养老金等可以依法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后,银保监会正式就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给出细则。
9月9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险资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划应当符合的条件、按照穿透原则分类管理和集中度监管等。
近年险资已参与一些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但大多是通过保险资管公司作为债转股实施机构的方式参与,且主要限于大型保险集团或一些有股东债转股资源的中小保险机构,与银行系统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合作参与债转股的并不多。
受访的保险资管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分析,险资特别是中小险资迎来一个新的参与债转股的途径,后续预计会逐渐有险资投向债转股投资计划,双方的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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