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8-04 00:00:51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医保药品目录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9月起,这8类药不再报销《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下8类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三)保健药品;(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在基层,医保卡用于购买保健品、增强性功能的药品、酒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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