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7-25 00:13:33
综合自红星新闻(记者 戴佳佳)、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中青报此前报道等。
在朋友圈吐槽商家,算不算侵权?
近日,四川成都市民蔡某夫妻在微信朋友圈、业主群“吐槽”商家,被起诉至法院。成都中院作出二审判决,依法驳回商家的诉讼请求。
朋友圈“吐槽”商家竟被告上法庭
2019年2月18日,蔡某在四川彭州市某建材经营部选购了某品牌木门、钛铝金门,并现场签订了订购合同书。
同年6月27日,蔡某夫妻发现安装的木门没有品牌标识,且该木门并非所订购的品牌木门,要求商家按所购商品的三倍金额赔偿,商家不同意赔偿。
蔡某夫妻向相关部门举报并向电视台提供线索接受采访报道,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言论、转发至小区业主群 ↓
相关朋友圈内容。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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