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7-04 13:10:07
见习记者 楚深65岁的老太太周某茹将浙商证券、浙商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期货”)和李某路告上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损失2954.95万元及利息损失575.29万元。这起3000万级别的索赔,要从2015年说起。周某茹称,2015年,她在邻居李某路的陪同下,开通了期货账户,结果不到三个月,账户里的3000万爆仓亏损只剩下45万元,事后发现账户曾被人私自大肆操作。而李某路的另一重身份,则是时任浙商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专职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监事长。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本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的更多细节被披露,部分事实情节甚至有反转的意味。原告称账户被人私自大肆操作三个月不到3000万亏至45万元先来看看原告的诉称。根据周某茹的说法,2015年4月,李某路回绍兴向周某茹描述证券市场投资前景,夸大投资收益,要求她开户投资,并承诺提供股票信息及参与浙商证券发行认购。 (
点击阅读全文 )
→
免费下载App,立即成为ETF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