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6-12 00:08:28
中国基金报记者 王元也北大方正违约事件余波仍在。6月11日晚间,浙商银行发布公告“讨债”,要求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偿还本息逾20亿元。而前者正为北大方正集团的大股东。浙商银行讨要本息逾20亿元来看看事件经过。2018年7月25日,浙商银行与北大方正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北大方正向本公司借款20亿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7月25日起至2020年7月24日止,年利率为7.8%。同时,浙商银行与本案中的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这两家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随后,浙商银行依约向北大方正放款20亿元。不过,截止目前,北大方正仅仅归还本金2000万元,利息偿付至2019年9月20日,2019年四季度的利息未正常支付。因北大方正破产重组案件已由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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