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5-24 00:07:29
@中国新闻网从“出生”到“坟墓”,在民法典的“全时权利保护”中,一个自然人将走完一生。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个人,从他呱呱坠地起,就天然地与社会发生关系,也将被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 其中,民法可能是他最先接触到的法律之一,并为其一生提供“全时保护”。在中国正在编纂的民法典中,公民受保护的开端可能更为靠前。目前,这部民法典草案正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我们不妨从一个人的一生,来看民法典草案拟为每个中国公民织起的权利保护网。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草案在总则编“自然人”章节中,加入新规,将一个人受保护的起始点前移到了胎儿时期。 不仅如此,草案还在人格权编明确:“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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