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5-16 12:13:16
上月末,两家主承销商低价承销债务融资项目,被交易商协会介入调查,而今调查结果公布,两家机构均被警告。
业界再次对低价债券承销行为给予强烈关注。5月15日,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对兴业银行、中信证券两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予以警告,并责令两家机构限期整改。
三周前,上述两家机构中标海南一个中期票据项目的主承销商,承销费率为十万分之三,被交易商协会介入调查。
投行价格战从来都不是个例,在现实情况下,很多债券承销项目的收费更是低至十万分之一,甚至不收费。监管也一直保持着对低价承销行为的关注,对相关低价竞争行为予以惩处。行业也在加强自律管理,就在4月底,90家机构签署《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自律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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