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5-11 10:30:31
股票质押合同违约纠纷,对于券商来说只是日常工作。不过,官司胜诉后的执行环节,才是难处的开始。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数家券商向*ST利源及其实控人申请执行的裁定书。在穷尽执行措施后,除了已被冻结但享有质权的股票外,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均已被其他法院查封或冻结,因此无可供执行财产。
在券商转型的过程中,发力重资本业务、提高重资本业务能力等口号不断出现。然而,各家券商的信用减值也在不断提升。就股权质押业务本身来说,其对于纾解民企上市公司股东的融资困难也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在企业本身出现问题之下,其风险也传导至券商头上。
而对于*ST利源来说,其目前更大的危机是暂停上市的威胁。日前,深交所向其发出关注函,要求说明延期披露年度报告“是否存在规避审计报告再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从而规避暂停上市的情形”。在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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