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3-16 16:04:44
自我信用的建设,二是投资者(信任方)对私募基金信用的认识、判断、期望和信任。中基协认为,要想建立公信力,私募基金行业不仅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更有责任和义务向投资者报告,接受问询和质疑,提供解释和辩护,如此才能形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的双向博弈、双向信任、双向选择。在这个链条上,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应当做好制度建设、创造有利条件,让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公平、责任、效率得以建设和充分表达。监管自律多举措开启 私募基金信用建设之路私募基金的信用即私募基金是否可以履行对投资者的信义义务。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经历了从无序生长到规范有序发展的过程,在合规治理和公信力建设方面呈现积极变化。社保基金会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主任刘寒星表示,2014年私募基金纳入统一监管后,在合规治理方面形成了一系列举措,如建立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制度,加强事前介入;要求内部风险管理专人专职,强化信息披露制度;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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