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3-14 10:53:06
时隔近2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可能再次修改,股权激励对象有望再次扩容。
券商中国记者从上市公司获悉,3月13日广东证监局向辖区内上市公司下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调查问卷》,调查问卷涉及五大问题,尤其是探讨股权激励对象扩容和约束等问题。
“我们本周五收到了该调查问卷,监管部门要求下周一下班前提交回复。”广东一家上市公司董秘告诉券商中国记者。
记者注意到,广东证监局的股权激励调查问卷,可谓紧跟科创板“试验田”的步伐。
去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涉及科创板股权激励规定较此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法规有较大突破,尤其是过去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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