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3-02 10:02:28
3月1日晚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连续发布两条重要公告,明确了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试点的首批相关规则,新规定于3月9日起正式实施。引人关注的是,为满足试点银行参与需求,中金所还将首次引入非期货公司会员,银行正式入市国债期货可以说已经渐行渐近。
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试点规则明确
在中金所最新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业务试点的申请办法及规则正式落地。 根据上述通知,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国债期货业务试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本通知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商业银行如何申请交易结算会员资格?
1、业务试点期间,商业银行申请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除应当符合《会员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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