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3-02 00:00:57
继科创板试点之后,注册制首先在企业债、公司债发行市场全面实施。多位券业人士表示“超出预期,没想到会这么快。”
在新《证券法》实施的首日,发改委、证监会、两大交易所接连发布重要通知,核心事项是公司债、企业债发行全面实施注册制。
3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文表示,即日起,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企业债券的法定注册机关。新规后,国家发改委进一步下放受理及审核权限,企业债受理及审核流程将大大简化,且取消企业债券申报中的省发改委转报环节。业内人士预计存量规模有望扩充,但省发改委会强化募投项目的审核,债市风险依然可控。
同日,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均发文表示,即日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交易所受理、审核,并报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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